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园新媒体备案的通知

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阵地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新媒体导向正确、内容健康,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全校新媒体平台进行备案,要求如下:

一、适用范围

以学校或校内各单位及下属机构、组织为主体建设并运行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抖音、快手、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上开通的新媒体账号或自行建设的具有媒体功能属性的新媒体软件应用。

二、备案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1

三、备案登记方式

1.获取新媒体审批表进入“一网通办”系统——左侧“服务分类”中选择“行政事务”——“宣传服务”中选择“校园新媒体审批”——“在线办理”中点击“校园新媒体审批”——登陆个人信息获取新媒体审批表

2.填写备案信息点击“申请”,在《武汉纺织大学校园新媒体审批表》审批类型中选择“创建审批”,即可填写备案。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1.各二级单位填写备案前,须对归口本单位的所有新媒体平台开展自查。对内容更新不频繁、粉丝数量极少、影响力小、存在必要性低的平台进行注销或合并,在备案截止时间前注销的新媒体账号,本次可以不用备案。

 2.各单位须于6月21日前,进入“一网通办”,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校园新媒体审批表》,完成本单位新媒体备案工作。

联系人:罗祎 联系电话:59367494

                                         党委宣传部

  2023年6月8

通讯员: 信息来源:宣传部(新闻中心) 阅读: 发布日期:2023-06-08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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