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做好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武纺大研〔2022〕13号)及学校《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细则。
(一)审核对象
1.所有拟计划在2025-2026学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2.原则上校外人员不纳入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对象。若因学科建设、对外合作等特殊原因需要的,参照本校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要求执行。
(二)审核基本条件
1.承担在研科研项目,且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不少于6万元。
2.近三年以武纺大生康学院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3篇及以上SCI论文(每篇论文只能用于一位申请者),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国家级前3位,省部级一等奖前2位,其他前1位),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发达国家专利授权3项(国家发明专利前1位,发达国家专利前2位)。如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则需承担的在研科研项目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工学不少于15万元。
3.仅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述两条在研科研项目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较第一款降低1万,建设有校企、院企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
4.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国家级国际合作项目、国家级军工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等重大项目负责人,各类人才项目引进的教师,在项目周期内,具有招生资格。不受以上三条限制。
(三)审核程序
1.符合条件的导师于5月28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方式以学院企业微信通知为准),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
3.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复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确定。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受审核申请:
1.学术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2.因教学、科研、研究生管理或者其他工作事故受处分未结束的;
3.非学校聘任的重要学术岗位且年龄达到57周岁。
4.未按照学院要求完成研究生教学工作的。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一年招生:
1.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不端行为检测、双盲评审、毕业答辩和上级抽检等环节中不通过的;
2.连续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就业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且低于80%。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9367214。
生物工程与健康学院
2025年5月9日